當前位置:首頁 > - 文章中心 > - 公司動態 |
押運員作為特殊職業 其依法攜帶、使用槍支的行為受法律保護
|
發布時間:2020-10-22 11:49:22 來源:驛通保安押運 瀏覽次數:3593 |
押運員有三種:
1.解款員:佩戴鋼盔,穿防彈背心,不佩戴槍支,負責頭寸的交接。
2.押鈔員:佩戴鋼盔,穿防彈背心,佩97-1式18.5mm警用防暴槍一把,槍內有五發子彈。
(每車設一名持槍押運員為車長,負責車組的指揮調度)
3.押鈔車司機:佩戴鋼盔,穿防彈背心,佩五四手槍一把,部分地區不配備。
押運員作為特殊職業,其依法攜帶、使用槍支的行為,受法律保護;但違法攜帶、使用槍支的,也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。
《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》明確規定,專職守護、押運人員執行守護、押運任務時,能夠以其他手段保護守護目標、押運物品安全的,不得使用槍支;確有必要使用槍支的,應當以保護守護目標、押運物品不被侵害為目的,并盡量避免或者減少人員傷亡、財產損失。只有在不使用槍支不足以制止暴力犯罪行為的,才可以使用槍支。
|
|